瑞幸咖啡遭中国监管调查,中美深化跨境监管
4月27日,针对网传瑞幸咖啡被公安、工商部门接管以及证监会进驻一事,瑞幸咖啡发布声明称,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幸咖啡经营情况相关工作的了解。公司及全国门店运营正常。
证监会在27日晚间称,中国证监会一向对跨境监管合作持积极态度,支持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查处其辖区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多边备忘录等合作框架下,中国证监会已向多家境外监管机构提供23家境外上市公司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其中向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提供的共计14家。(证券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等6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新闻,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扩围。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2019年12月,人民银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目前第一批创新应用已开始测试,首批试点项目选定涵盖数字金融等应用场景,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这一试点也被称为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旨在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规范和引导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北京市正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项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在项目申报条件方面,第二批项目申报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监管支持”等特点。项目申报主体既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由金融科技企业单独申报。据悉,其他城市在试点应用项目征集要求方面,或将与北京征集条件基本一致。
银保监会推十项举措,力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
上海证券报从相关渠道获悉,本周银保监会中介部向各银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促进保险销售等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的出台,旨在帮助纾缓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销售等中介业务人员(下称从业人员)造成的影响,促进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相关机构经营。
《通知》主要涉及十项举措:
一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遵循各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复工复产部署,有序组织从业人员复工展业等活动。
二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采取有效方式便利从业人员疫情期间开展业务活动,帮助从业人员减少业务支出、降低展业成本。
三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从业人员外出展业难度加大等客观情况,合理设置从业人员业绩指标和考核标准。
四是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疫情期间与从业人员加快业务费用结算周期,缩短费用结清时间。
五是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被疫情感染从业人员予以道义上的扶助,力所能及地给予经济上的援助和生活上的帮助。
六是已足额办理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托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可以将投资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的资金由现在不少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10%临时调减至5%用于公司日常运营,但需在动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地银保监局,且所动用部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再次补足。
七是延长保险中介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告报送时限,具体由银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决定,但最迟应不晚于疫情结束后的第三个月。
八是延长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期间到期的保险中介机构申请办理时限,具体由银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决定,但最迟应不晚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申请。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期换发参照执行。
九是鼓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深化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拓宽行业发展空间,促进保险市场平稳运行。
十是银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要密切跟进研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群体等方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支持政策,把握各项政策精神实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反映一线保险业务人员与保险机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相关财政支持税费优惠、金融便利、社保免减缓等支持政策在保险业落地实施。
个人破产条例(草案)提请深圳人大审议
4月29日,正在召开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被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了规范个人破产程序,调整债务人和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个人债务人经济再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了该条例草案。
该条例草案立足特区实际,充分体现深圳特色,妥善清理债权债务,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学习借鉴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的破产立法经验,开展制度创新。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会在本次会议结束后,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公布。
发改委等十一部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第一财经)
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拟制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4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公示项目共26项,包括11项制定计划与15项修订计划。 计划在今年制定的规章分别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管理制度》《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国银保监会许可证管理办法》《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